2020天津生育津贴新规定,一次还是按月发放一看便知
2022年天津针对生育津贴这一块做出了新的规定,天津市社保中心提醒,女职工生育期间,生育津贴是按照相关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薪资,一般来说,这个津贴是逐月拨付的,如果在产后才进行办理一般是一次性到账。
天津领取生育津贴按日计算
2020天津生育津贴新规定
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日计算,由用人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后,将发放职工的生育津贴。
产假天数不同生育津贴也不同
2022年一般情形下,在天津女方可享受158天产假,以下是不同生育情况下的产假天数:
序号 | 规定产假天数 |
1 | 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产假; |
2 | 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
3 | 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
4 | 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产假; |
5 | 难产的,在15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
6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在15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
7 | 分娩时实施输卵管结扎术的,产假在158天基础上增加14天; |
8 | 女职工晚育(年满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在15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
以下是相关的计算方式,乘以相应的产假天数即可:
- 计算公式:天津日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4天津生育津贴总额=天津日生育津贴X生育津贴天数;
- 产假期间工资:女职工休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30.4×产假天数。
注意:用人单位要按规定计算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果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津贴,应在规定或约定的日期将超出部分发放给女职工。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可以与女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中约定产假期间相关待遇发放的衔接办法,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天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天津生育津贴领取发放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但是具体的发放次数主要是根据申报人申报的时间来决定的。
生育津贴可能一次也可能按月发放
天津领取生育津贴有的是一次发放,有的是按月发放,具体如下:
- 对于在生产前就已经方天津社保局进行生育津贴申报的,一般来说,是逐月拨付的,直到你产假休完的次月生育津贴正好拨付完毕;
- 对于生育津贴申报时间比较晚的,在产后才进行办理的情况,一般就是一次性到账。
总之,无论是分次数发放还是一次性到账其金额都是对数的,都是如数进行发放的,所以不用过于担心。
试管婴儿交流群
试管婴儿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