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职工交生育险累计满一年可以报销吗?

巴洛特
2021-09-15 17:12:58
819 浏览

本人大学毕业后就被分配到成都工作,在成都这一年的期间里我爱上了成都的人热情,在成都买了房子,打算是长期在成都发展,而且在成都认识了我的妻子,现在我的妻子已经怀孕4个月了,怀孕后,她就在家安心养胎,我想用我的生育险报销,但是不知道我的生育险累计满一年能不能报销,有没有了解这一方面的,跟我讲解一下在四川职工交生育险累计满一年可以报销吗?

生育保险累计一年可以报销吗

已邀请:

试管婴儿交流群

试管婴儿交流群

1 个回复

传说的白龙 2021-09-15

闻道故林相识多,罢官昨日今如何。

成都要享受生育保障,无论是个体参保人还是单位参保人呢(在职职工),想要在生育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报销,需要生育保险持续缴纳十二个月及以上,另外,缴纳生育保险要确定是足额缴纳,除此之外,在申请生育险报销的时候,生育险必须是处于正在缴纳的状态。

四川交生育险的规定

四川职工交生育险规定

1、在成都市购买生育保险满12个月之后,才可以使用生育保险进行报销。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机构按下列标准拨付生育保险待遇;

2、四川职工生育前要缴费满1年的生育保险,如果孕妇没有交满,丈夫交满一年的社保也是可以报生育的费用的,但是没有女生特有的4个月的工资补贴,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女方享受,男方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3、四川职工交生育险连续满一年,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才能领取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但是2021年四川目前已经改变了以前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况,用人单位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女职工或男职工未就业配偶都能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进行支付。

从2021年起,在四川对于有生育意愿的个体参保人员,此次政策调整也作了统筹安排,即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可自愿继续缴费,按原办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生育医疗待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保障,保证了生育妇女均能获得必要的生育保障。

要回复问题请先登录注册